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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參賽資格
    1. 參賽隊員
      參賽隊員應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在學生(含全職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在台修業之外籍留學生或交換生),身分認定以報名時為準。
    2. 參賽作品
      1. 報名前及報名時尚未商品化。
      2. 非屬與廠商合作之成果。
      3. 已在其他競賽獲獎之作品,若經較大幅度之修改或優化(如有疑義,以評審委員會之認定為準),得報名參加本競賽,但應於參賽文件中的適當章節及決賽展演時,詳細說明本次參賽作品與先前已獲獎作品之不同處。
      ※ 註:
      「類似競賽」係指本競賽以外由教育部、企業或其他所主辦以MCU應用結合外觀創意設計之競賽。如有爭議,由評審委員會決議是否准予參賽,此決議具有最終效力,參賽者無權異議。
  2. 組隊規則及注意事項
    1. 每件作品僅可報名一個組別,指導老師可同時指導多組隊伍。
    2. 競賽組別:
      1. A組【創意產品設計組】
        • 每隊最多5位隊員及2位指導老師(鼓勵與設計學系師生合作)。
        • 報名A組之參賽隊員可同時報名B組或C組(擇一),但不得重複報名A組。
        • 需提供完整產品外觀及功能創意設計文件,並基於HOLTEK MCU進行相關創意功能開發。
        • 若須跨系跨校媒合組隊,請與主辦單位聯繫。
      2. B組【智慧創新應用組】
        • 每隊最多4位隊員及需有1位指導老師。
        • 參賽隊員不得同時報名B、C組,亦不得重複報名B組。
      3. C組【智慧控制應用組】
        • 每隊最多4位隊員及需有1位指導老師。
        • 參賽隊員不得同時報名B、C組,亦不得重複報名C組。
  3. 主控單晶片
    參賽作品應以HOLTEK MCU為主控單晶片,主控單晶片需負擔60%以上之功能(是否達此功能比例於決賽當天由各組評審之認定為準)。
  4. 智慧財產權
    1. 參賽隊伍應確保參賽作品及競賽過程中提供之相關資料,無抄襲、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之情形,如致主辦單位或第三人受損害,由參賽隊伍負擔全部之賠償責任。
    2. 參賽作品可能因為參與本競賽而影響其專利之申請,如有申請專利之計畫,建議先諮詢專業人士(例如專利師或專利律師)後,再報名本競賽。
    3. 如報名參賽即表示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或主辦單位指定之第三方為推廣、宣傳本競賽之目的,不限區域、時間、次數,得利用(包含一切著作權法規定之利用行為)參賽作品之原件或重製物,或再授權第三人利用。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汙衊,參賽隊伍及其隊員同意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其他規定
    1. 參賽作品需遵守相關法令,不得有誹謗、侮辱、不實、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內容。
    2. 參賽隊伍應自行注意競賽各項時程,未依時程規定完成報名或交件者(不論是否可歸責參賽隊伍),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收件。
    3. 主辦單位如因評分需要,得要求參賽隊伍提供其詳細原始設計資料。
    4. 參加本競賽者即視為授權主辦單位在推廣、宣傳本競賽之目的範圍內,不限區域、時間、次數,得使用(例如媒體訪問、報導、公開展示等)參賽隊伍成員之肖像。
    5. 參賽作品若於本競賽決賽結果公布前參與類似競賽並獲獎,若又於本競賽獲獎時,不得領取本競賽之獎項,該獎項視為取消且不遞補,參賽者不得異議。本競賽決賽結果公布後始於其他類似競賽獲獎者,不在此限。
  6. 檢舉辦法
    1. 如發現有違反本競賽辦法之情形時,得向主辦單位檢舉之。檢舉者最遲應於該屆競賽決賽日後30日內提出檢舉,逾期者主辦單位概不受理。決賽當日如欲檢舉,應至會場服務台提出,不得在隊伍進行作品展演時影響比賽。
    2. 檢舉者需為本競賽之參賽隊員或指導老師,否則主辦單位概不受理。
    3. 檢舉者應提供真實姓名、電話、e-mail等聯繫方式及違反規定之具體事證,否則主辦單位概不受理。
    4. 檢舉結果以主辦單位及評審委員會之認定為準,檢舉者及被檢舉之隊伍不得異議。
  7. 參加本競賽者即視為同意遵守本競賽各項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經競賽評審團審議後,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亦得逕行取消得獎資格,相關獎勵應如數繳回。取消得獎資格之獎項不遞補,參賽者不得異議。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補充、解釋、或取消本競賽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於本競賽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