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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賽資格

    1. 年滿 18 歲以上社會大眾皆可參加(不限國籍,但須本人具備台幣帳戶,以利獎金發放)。 未滿18歲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2. 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皆可。如為團隊參賽,最多以 3 人為限,學生和社會人士可混合組隊。團體需派出一位隊長。
    3. 每人每隊投稿件數不限,但不得一稿多投,多投將以系統紀錄最早繳件者計。

    活動時程

    1. 報名時間:5/20~11/29 11:59 am,可先報名後繳件
      早鳥優勢大放送!6/30前報名,可參與線上說明會及Q&A,讓你更了解競賽內容,贏在起跑點!
      繳件時間:5/20~11/29 11:59 am 
    2. 得獎公布時間:1/7  16:00pm

    報名及繳件方式

    1. 報名與繳件均透過獎金獵人介面申請。
    2. 繳件時須以繳件公版繳件,並同時提交著作財產權授權暨肖像授權同意書(每位成員皆須填寫,存成一份pdf檔案),檔案可於網頁下方「檔案下載」處下載。
    3. 繳件內容包含精細效果圖至少3張(主視覺呈現1張;使用場景、使用方法、玩樂功能說明1張;外觀尺寸、材質工藝說明1張)檔案格式為豎版A3,檔案大小10M以下,檔案類型為pdf,圖片解析度為300dpi。  
    4. 精細效果圖可使用3D模擬圖或彩線圖、電繪、打樣模型照片等任何方式呈現,恕不接受手繪圖,需對於外觀造型及功能以圖片、文字方式詳細說明。

    評分標準

    ◆ 第一階段 初選:依照以下3個標準進行初選,初選結果不會對外公佈

    項目 佔比說明
    主題連結性 35%    作品需符合競賽主題(美式主題、木製、扮演玩具)
    市場性 35%    作品擁有吸引人的賣點,例如有孩子喜歡的主題、有趣的玩法、特別的結構、便利的收納方式等等
    創新性 30%    市場上少見的主題,或是將舊有主題以新穎的概念呈現

     

    ◆ 第二階段 決選:依照以下3個標準進行決選,決選結果會公佈於獎金獵人網頁

    項目 佔比說明
    實務可行性 35% 作品需考量到量產可行性,且具備可落實的完整結構
    外觀設計 35% 風格設計美感、配色和諧度
    玩樂功能 30% 可以重複玩樂,讓孩子愛不釋手的功能

     


    獎金

    • 各獎項皆會獲得電子獎狀一只
    • 獲獎組別指導教授將獲感謝狀一只

    注意事項

    1. 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2. 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3. 得獎者倘為團體組,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獎金以電匯方式匯入指定匯款帳戶,並應寄回簽收領據。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4.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價值在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未滿 20,000 元者免扣繳所得稅,但得獎者仍須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以申報所得;超過新臺幣 20,001 元以上者,得獎者除需繳交得獎收據、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臺籍銀行帳戶外,給獎單位並應先行扣繳 10% 所得稅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新臺幣 1,000 元以上者,贈品價值總和將併入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承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繳憑單給予中獎者,中獎者應配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承辦廠商作為申報依據;依稅法規定,凡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之稅金。未成年者另需繳交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5. 競賽獎金依我國所得稅法規定處理,如獲獎人為本國人,依規定申報各類所得;如獲獎人非本國人,則須扣繳所得稅:
      本年度於我國境內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將按照給付金額扣繳10%。 本年度於我國境內居留、停留未滿183天者,將按照給付金額扣繳20%。
    6.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7. 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本公司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8. 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9.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 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0. 參賽者之個資及著作權,主辦/承辦單位應有負責資安保密之管控。
    11. 活動過程中若因不可抗拒或電腦系統故障等因素,直接或間接造成承辦單位無法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或參加者電腦或資訊設備故障、損壞、延誤或資料有訛誤或其他失責情況,承辦單位均無須負任何責任。
    12. 得獎後應於承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金,並須於期限內填寫並回傳獎金領據,逾期將視同放棄獎金,若為團體組該項獎金將由隊長統整各團員領取金額並告知活動小組,團體組任一成員無論是否領取獎金,所有團員皆須完成繳交授權同意書。
    13. 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14.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5. 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商業使用行為,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生產、製造、重製、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 DVD 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6. 參賽作品須為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之原創作品,且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亦不得有抄襲他人作品之情事,若經人檢舉或告發且有他人代勞等具體事實者,經評審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金,若有民刑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負,並須承擔主辦方之一切損失。
    17. 本競賽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賽者或得獎者上傳或登錄之作品或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作品或資料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有任何異議。
    18.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任何未盡事宜或不可抗拒因素而有所異動,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之,主辦單位保有變更內容權力。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公司簡介

    Teamson公司成立於1997年,由創辦人夫妻攜手開發高品質的兒童家具及安全耐久的木製玩具。27年專注好的產品、創新設計,秉持對工藝、外型、安全、趨勢的講究與追求,Teamson kids兒童系列產品,為孩子打造能滿足好奇心、探索慾和打開想像力的家具和玩具,讓孩子得以展翅飛行。目前足跡已遍布全球,不僅線上通路亞馬遜、天貓,同時銷售進線下Costco、Sam’s等大型通路。

    主辦單位:Teamson Taipei 香港商旭昶香港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公司官網:www.teamson.com
    聯絡人信箱:designhappy@teamson.com